社保未交满15年交费人死亡怎么办 可以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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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个人依法享有社会保险权利,每月缴纳五险一金保障生活,但天有不测风云,如果社保未交满十五年,交费人死亡怎么办呢? 社保机构为每个社保交费人设立了2个账户:一个是个人账户,一个是统筹账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个人死亡的,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。继承额度为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,统筹账户为单位缴纳部分,不可以继承。 社保未交满15年,交费人不幸死亡,除了将个人账户部分予以退还,还可以向社保局申领丧葬补助费。如果死亡时还有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,还可以申领抚恤金。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一般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或9倍,倍数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。 领取继承社保时,应提供的材料有:社保交费人的死亡证明、社保卡,以及领取人资格证明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银行开户存折及账号复印件等资料,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。 总之,社保未交满15年交费人死亡,根据社会保险法,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个人账户余额,同时还可以申请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,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一般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或9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