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?附生育津贴计算公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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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首先我们来看一下,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分别是什么意思。
生育津贴:用人单位为员工交满1年以上生育保险后,员工在怀孕离开工作岗位期间,国家按照相关比例给予的生活费用,这部分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。
产假工资:员工因怀孕离开工作岗位期间,由公司发税务工资,这部分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支付。
从上面可以看出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在本质上是不同的,但是员工如果已经享受生育补贴了,那么就视同用人单位已支付了相应数额的工资。因此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享受的。
生育津贴的计算
生育津贴=员工所在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÷30天×产假天数;
关于产假天数,据了解,很多地区规定的产假天数为158天,但很多企业都是按照98天计算。顺产98天,剖腹产多加30天,多胞胎的话每多一个增加15天。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15天;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,40天。
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
生育津贴低于员工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,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部分。
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,用人单位需全额发放给员工。